福建洛江法院“四个同步”发力强化审限管理

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持续强化审限管理,推动审判效率稳步提升,2025年上半年,审限内结案率96.36%,执行到位率55.64%,7项效率指标均优于最高院参考区间。
“建章立制+重点提示”同步发力,狠抓审限管理规范化建设。制定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期限管理的实施细则》,细化审限管理要求及时间节点,要求延审、扣审案件层报院庭长进行实质审批,严防隐形超审限问题。明确审限监督管理职责分工、考核惩戒等内容,推动审限管理规范化。优化升级审限扣除、中止审批程序,填补审限管理漏洞,确保审限常见问题发现到位、提示到位、指引到位。
“流程指引+节点监管”同步发力,打通全流程管控堵点。建立常规流程节点由承办法官主责推进,异常节点事项院庭长介入监管的递进管理模式,对于因评估鉴定、调取证据等原因扣审或中止审理的案件,由院庭长主动作为、逐一督导,降低因相关程序周期过长导致的审限压力。2025年上半年,分管院领导为推进案件办理,下庭室指导工作58次,妥善化解积案60余件。
“动态监控+案件评查”同步发力,强化审限监督管理精细化水平。注重动态化监控,建立“周提示、旬反馈、月通报”工作机制,在院内设置审判工作提示滚动屏,对各庭审限相关指标情况、长期未结案清理进度等及时通报提醒,督促提高审判效率。建立案件评查与专项督察相结合的“双查制”,对审限问题做到“逢评必查”,对审限扣除不规范等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。
“三级督办+分类施策”同步发力,破解长期未结案化解难题。建立“庭长—分管院领导—院长”三级督办、层级监管积案化解机制。2025年上半年,党组共听取工作汇报3次,召开数据会商会议4次,层层传导压力,推动积案清理提速增效。注重资源整合,梳理汇总关联案件,推进相关案件一体化解。(洛江法院 陈虹)